提出“致良知”说

正德十六年(1521年),王阳明五十岁,人在江西。正月的时候,他居住在南昌。从这一年起,他开始提出整个阳明学的核心思想——致良知。

王阳明在获悉武宗皇帝已于去年腊月初十返回皇宫的消息后,内心的担忧才稍稍放下。自从经历了宸濠之乱和许泰、张忠等人的诬陷,王阳明更加坚信良知足以使人忘记忧患、出离生死。他觉得“考三王、建天地、质鬼神、俟后圣”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,其核心只有一个,那就是“致良知”。

他在给邹守益的一封书信中写道:

近来信得致良知三字,真圣门正法眼藏。往年尚疑未尽,今自多事以来,只此良知无不具足。譬之操舟得舵,平澜浅濑,无不如意,虽遇颠风逆浪,舵柄在手,可免没溺之患矣。

此外,王阳明在给其他人的书信中,也多次提到了良知之说,例如“今良知之说,已将学问头脑说得十分下落”;“良知之说本是学者究竟话头,可惜此体沦埋已久”;“良知二字直是建诸天地而不悖,质诸鬼神而无疑,考诸三王而不谬,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”;“此致知二字,真是个千古圣传之秘。见到这里,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”等。在王阳明看来,良知即良心,是我们每个人都天生具有的东西,不需要去外求,而良知也正是我们在做任何事时所本应秉承的标准。

一日,王阳明长叹一声。弟子陈九川听到后就问他:

“先生何叹也?”

王阳明回答说:

“此理简易明白若此,乃一经沉埋数百年。”

陈九川又问道:

“亦为宋儒从知解上入,认识神为性体,故闻见日益,障道日深耳。今先生拈出良知二字,此古今人人真面目,更复奚疑?”

王阳明回答说:

“然譬之人有冒别姓坟墓为祖墓者,何以为辨?只得开圹将子孙滴血,真伪无可逃矣。我此良知二字,实千古圣圣相传一点滴骨血也。”

又继续说:

“某于此良知之说,从百死千难中得来,不得已与人一口说尽。只恐学者得之容易,把作一种光景玩弄,不实落用功,负此知耳。”

正德七年(1512年),王阳明四十一岁,当时他人在南京。自那时起,他在指导弟子时都是以“存天理、去人欲”为根本。如果有人向他请教天理是什么,他都会让他们自己去想,从来没有明确指明天理是什么。他曾对友人说:

“近欲发挥此,只觉有一言发不出,津津然如含诸口,莫能相度。”

过了些日子,王阳明又说:

“近觉得此学更无有他,只是这些子,了此更无余矣。”

旁边人就恳请他赶紧说出来,但他却又说:

“连这些子亦无放处。”

当时,终究还是没有明说。不过经过宸濠之乱和许泰、张忠的诬陷后,王阳明开始明确提出“致良知”之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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